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鸿铭集团董事长蔡铁辉图片)

观点 sddy008 2022-12-22 05:08 279 0

  特别提示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83号文予以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25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发行人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莞证券”)于2022年12月20日(T日)利用深交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鸿铭股份”A股1,250万股。

  东莞证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8,637,13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75,605,343,000股,配号总数为151,210,686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51210686。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5332231%,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6,048.42744倍。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2年12月2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三楼308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2年12月2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2年12月2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12月22日(T+2日)公告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年12月22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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