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关于同意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次坞小微综合支行开业的批复(绍兴银保监分局潘湖滨)
绍银保监复〔2022〕215号
绍兴银行:
你行《绍兴银行关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次坞小微综合支行开业的请示》(绍银总〔2022〕178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辖属诸暨次坞小微综合支行开业。机构全称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次坞小微综合支行(简称:绍兴银行诸暨次坞小微综合支行)。机构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次坞镇市场东路7号1号商住楼000125、000126、000127、000128、000129。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和个人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普惠型小微企业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你行应当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分局领取许可证。请你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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