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洪兴集团有关介绍的书)

资讯 sddy008 2022-12-22 04:49 296 0

(上接B315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洪兴集团有关介绍的书)

(三)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议案8.00生效是议案9.00生效的前提,作为前提的议案8.00表决通过是议案9.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五)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2年5月18日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刘根祥、黄丹旎,联系电话:0754-87818668,传真0754-8781866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箱:gdhx@hongxingmail.com,邮编:51514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9”,投票简称为“洪兴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二: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其自己意思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该代理人的投票结果视为我方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3、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9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泽华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审字[2022]210075600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10,663.3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2,769,236.28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15,318.88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192,180.74元。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公积金金额为787,815,676.36元,其中股本溢价787,815,676.36元。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153,188.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8,870,367.16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15,318.8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0,435,837.12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0,435,837.12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且结合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的情况,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93,944,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7,577,92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31,522,72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作为转增的股本基数,转增比例保持不变。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金额,本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能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1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1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

2021年度,按照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方式,并比对市场行情,公司监事薪酬为年薪27.22万至62.78万元人民币(含税)之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2022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的薪酬,每月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年终根据公司利润和业绩完成情况发放奖金,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年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市芬腾服饰有限公司拟继续租赁股东郭少君拥有的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内水鸡寮地洋(洪兴实业北边隔篱)的房产,租赁面积约10,650平方米,以市场平均价格计算,全年租金预计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该租赁房产将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仓储及办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满足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暨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审字[2022]210075600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10,663.3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2,769,236.28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15,318.88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192,180.74元。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公积金金额为787,815,676.36元,其中股本溢价787,815,676.36元。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153,188.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8,870,367.16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15,318.8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0,435,837.12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0,435,837.12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且结合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的情况,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93,944,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7,577,92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31,522,72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作为转增的股本基数,转增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金额,该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实施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待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郭少君发生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梧文、周德茂、柯国民、郭静君、郭璇风回避表决,2021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27.80万元。该议案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郭少君,副总经理,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1992年进入家居服行业,从事生产管理工作,2005年加入公司至今,长期负责公司产品生产,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制造中心总监。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郭少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少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和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数字

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兴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网络”)拟投资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或“该项目”),预估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

2、该项目所需用地的招拍挂流程已完成,巨石网络作为最终报价人,目前正处于资格审查阶段,后续尚需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土地出让合同》;项目的建设尚需完成项目各项批复手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为预估数,如未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从而导致项目因资金不足无法实施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公司于2021年10月正式签署《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就洪兴股份拟在广州市白云区投资建设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达成合作意向。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的议案》。子公司巨石网络拟使用人民币50,000万元投资建设“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拟以全资子公司巨石网络参与竞拍的土地作为项目用地,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该项目所需用地的招拍挂流程已完成,巨石网络作为最终报价人,目前正处于资格审查阶段,后续尚需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土地出让合同》。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村AB2901023、AB2901048地块;

4、项目建设周期:三年;

5、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2,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6、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额50,000万元,其中土地投入22,75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2,86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98.50万元,预备费1491.50万元;

7、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总面积23,400平方米,其中总部办公基地5000平方米,概念设计研发创新中心3000平方米,主题营销体验展示中心2000平方米,数字营销创新拓展中心4000平方米,产业研究院、人才学院及培训基地4400平方米,产业孵化办公室基地4000平方米,其他用途1000平方米;

8、项目的审批情况:该项目所需用地的招拍挂流程已完成,巨石网络作为最终报价人,目前正处于资格审查阶段,后续尚需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土地出让合同》;项目的建设尚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尚需向环境主管部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

三、投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该项目,旨在通过充分发挥广州市白云区资源及产业优势,快速推动公司数字创意设计、数字化营销、人才培育等领域建设的战略计划,更好地满足公司以品牌设计研发建设为核心,多品牌、多品类、多渠道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项目资金部分来源于公司募集资金,若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若最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能导致本项目存在资金筹措、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会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的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项目建设尚需完成项目各项批复手续,后续进展顺利与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3、项目投资金额为预估数,如未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从而导致项目因资金不足无法实施的情况

五、其他

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网络”)增资22,000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或“该项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8.6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01,776,6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0,900,700.00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7801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30,724.48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026.5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697.93万元。

现计划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约22,000万元进行用途变更,用于新增的投资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项目”), 剩余金额预计约2,697.93万元,继续用于投入“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的二期项目建设;此项变更项目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34.33%。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为准。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于2019年开始投资建设,2020年12月完工投产,至今已投入募集资金6,026.55万元用于项目的厂房建设及部分生产线投入,目前一期项目已正式投入生产。由于疫情仍存在反复的可能性,未来市场需求、劳动力供求关系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评估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优化产能扩充计划,合理规划、适度推进“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的二期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调整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三、新增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村AB2901023、AB2901048地块;

4、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5、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2,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6、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额50,000万元,其中土地投入22,75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2,86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98.50万元,预备费1491.50万元。

7、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总面积23,400平方米,其中总部办公基地5000平方米,概念设计研发创新中心3000平方米,主题营销体验展示中心2000平方米,数字营销创新拓展中心4000平方米,产业研究院、人才学院及培训基地4400平方米,产业孵化办公室基地4000平方米,其他用途1000平方米;

8、项目的审批情况:该项目所需用地的招拍挂流程已完成,巨石网络作为最终报价人,目前正处于资格审查阶段,后续尚需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土地出让合同》;项目的建设尚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尚需向环境主管部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全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蓬勃,人才众多,急需产业聚集髙地

现今,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2018年全国各地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其中广东省规模最大,超过4万亿元。伴随广州逐步打造国际定制之都、设计之都、直播电商之都等规划的落实,数字创意产业进一步加速发展,在此基础之上,产业急需聚集高地,吸引国内外更为优质的人员、资源、企业等,进而为白云区大力推进数字技术的应用、提升创新设计能力、深化数字创意融合服务等。

2、白云区产业基础优势明显,有利于企业上市的后续生态拓展

2021年7月,公司己正式在深圳主板上市。公司将加大生态产业布局,孵化、培育、投资一系列上下游企业。同时通过打造资源平台聚拢产业,打造时尚生态圈。白云区具有设计、生产、营销等全产业链发展基础,配套完善,与本项目的建设在各板块形成互补,又相互促进。

3、产业数字化升级,新业态、新模式赋能促进传统产业发展

广州作为千年商都,其中白云区尤为重要。本项目结合白云区服装、化妆品等产业,整合时尚设计资源,依托创意设计人才及数字化营销模式负能,促进时尚创意产业数字化升级。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为传统服装制造业赋能,加快升级转型

本项目将依托服装头部企业构建的产业生态资源提供国内一流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各行业企业提供在设计、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提供与国际接轨的服务,活化、聚合区内各生产企业的资源,提高白云区内大量的服装生产加工小微企业产品的设计水平,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辖区内轻工业经济效益提高;更下设人才学院及培训实训基地,能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专业培训、为自身技能增值的机会,帮助推进本地服饰企业和产业向全球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转型升级,助力白云成为世界一流的数字创意设计产业人才集聚中心有着重要作用。

2、校企融合,促进创新,提供就业

白云区内拥有大量设计专业的院校,本项目下设的人才学院及培训实训基地,以推进数字创意设计教育产业的构建、产学研合作以及教育资源输出,推行“3+1”、“订单培养”等校企合作方式,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入改革,提高学生及教研人员在不同技术领域的专长能力,帮助创新者将其构想转变为现实应用和专利技术,并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提供更多创业就业机遇。

3、链湾区,聚品牌

本项目以概念设计研发创新中心、主题营销体验展示中心、数字营销创新拓展中心为基础,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球市场提供领先的数字创意设计研发及营销服务平台,吸引国内外设计产业国际品牌集聚,创造本土品牌与国际接轨的机会,促进本土品牌设计水平提升,帮助推进本地服饰企业和产业向全球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转型升级。

(四)项目面临的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国内家居服饰企业数量众多,而主要的知名家居服品牌也已拥有相当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如果未来家居服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主要品牌之间竞争加剧,而公司不能适当投入资源进行市场维护和开拓、有效应对未来复杂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的生产经营将面临不利影响。

2、项目建设进度风险

本项目投资较大,建设内容多,周期相对较短,且目前新冠疫情仍在持续影响中,在项目实际建设中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针对此项风险,公司将时时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及时调整项目建设进程,并根据影响程度及时发布项目建设进展公告。

3、设计研发能力无法把握时尚潮流的风险

随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越来越多元化,家居服饰产品市场流行趋势也不断变化,消费者对家居服饰的品质和个性化要求也不断提升。如果公司设计研发团队未来对产品市场需求的判断不够及时或准确,可能存在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将对产品的销售和公司的收入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预测的项目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发生的成本费用情况,以及对项目毛利率水平的预测,进行项目成本费用及利润的推算分析,预计本项目总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45%,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13年,经济效益良好,项目在建设资金全融资情况下,能够实现投资平衡,且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巨石网络,为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巨石网络增资22,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7,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巨石网络100%的股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与公司关系:巨石网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巨石网络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巨石网络增资后,募集资金仍将实施专户管理。巨石网络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巨石网络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于投资“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及战略规划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推动公司数字创意设计、数字化营销、人才培育等领域建设的战略计划,更好地满足公司以品牌设计研发建设为核心,多品牌、多品类、多渠道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后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巨石网络增资22,000万元,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目“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和发表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巨石网络增资22,000万元,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目“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洪兴”)于2022年4 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此事项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8.6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01,776,6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0,900,700.00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7801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4个项目,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原募投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内容为:为了进一步加强仓储、收发货的管理以及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司计划在现有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平台的基础上,对企业管理系统进行综合优化,实现整合信息链、全面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的目标。另外,结合本次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公司计划着手构建现代化的物流体系,全面增强公司仓储效率与物流能力,提高公司存货管理与周转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现代化程度,深化公司产品供应链的优势。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洪兴(瑞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金洪兴),实施地点位于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征大道南侧。

现因业务布局和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洪兴,实施地点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项目总投资额15,150.97万元不变,若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实际投资金额大于计划投资金额,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后续若需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次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汕头市潮南区“中国内衣家居服装名城”已发展成为全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条最完善、品牌效应最高的内衣家居服产业集群之一;为了更好的满足线上、线下渠道,上下游渠道的高效配送需求,支持公司全渠道销售模式的快速发展,公司在产业基地就近建设物仓配送体系,引进最新设备,全面提升物流配送效率,增强区域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配送能力,能够降低公司管理费用及难度,而且缩短当季产品投放周期,提高公司对下游业务环节的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家居服领域的竞争实力。

本次拟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将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业务布局,充分发挥公司生产、物流和销售的协同作用,提高募投项目效益,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和发表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3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梧文先生;总经理周德茂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根祥先生;独立董事白华先生;保荐代表人张晓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15:00 前访问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2年3月末,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268人,合伙人31人,注册会计师10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6人。

2021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3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718.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121.9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末,司农事务所为19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生产和供应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底,司农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7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1年。2005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3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景裕,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新伟,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13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景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新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景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新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是以司农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对于司农事务所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司农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司农事务所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司农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满足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拟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2,462.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备》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1年年末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459.13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备》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由于本公司产品为服装类产品,产品的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及时效性,产品的可售性及可售价格受款式、面料等事项的影响较大,公司按照服装行业特点使用库龄分析法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公司2021年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2,003.5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1年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462.69万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62.69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848.36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48.36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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