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讯 sddy008 2022-11-12 17:59 222 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2 重大风险提示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46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4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金小团、郑靖、胡晓列、俞建利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杨鹰彪、顾新建、陈智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4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4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葛晨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葛晨文、赵洪琳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48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公司”或“本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8元,共计募集资金57,5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43.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3.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注]、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补充营运资金15,339.99万元以及“投入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截至2022年06月30日,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注2]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该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主要系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49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金小团先生、郑靖先生、胡晓列女士、俞建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杨鹰彪先生、顾新建先生、陈智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鹰彪先生、顾新建先生、陈智敏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鹰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将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葛晨文先生、赵洪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5日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小团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92年9月任浙江丝绸工学院教师;1991年8月至1992年9月兼任杭州高达电脑联合公司总经理;1992年10月至2001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小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通过股东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6,191,6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46%。合计控制公司26,313,7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62%。除上述情况外,金小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郑靖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至1997年1月就职于福建省农业银行福州分行晋安支行;1997年3月至1999年7月任福建实达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项目主管;2002年6月至2007年2月任浙江众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3月至2019年8月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75,000股股份。郑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胡晓列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1994年3月任深圳联达时装有限公司厂长助理;1994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宏华电脑营销部副经理;2001年11月至2016年9月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制造管理部经理、监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制造管理部经理,现兼任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晓列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9,237股股份、通过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25,000股股份。胡晓列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俞建利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1999年至2006年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2007年至2012年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至2021年任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职于公司财务部,兼任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建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俞建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鹰彪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12月至1999年8月历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系党总支副书记;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历任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书记;2002年10月至2010年1月任浙江财经学院审计室主任;2010年2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2016年2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邦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美尔凯特智能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鹰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鹰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顾新建先生:1956年出生,199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学历。1975年至1978年任富阳三山公社谢家溪大队社员;1982年至1984年任电子工业部上海1501所助理工程师;1987年至今在浙江大学工作,现任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兼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新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顾新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陈智敏女士: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78年7月至1985年3月就职于杭州九豫丝织厂;1985年4月至1993年3月任中国青春宝集团经贸公司财务主管;1993年4月至1996年4月历任浙江省经济建设规划院、省经济研究所驻珠海办办公室主任;1996年5月至2009年1月历任浙江浙经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浙江浙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5年4月任浙江天健东方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退休;现任宏华数科独立董事,兼任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智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智敏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葛晨文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10月曾任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主管;2001年11月至2016年9月历任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主管、副总工程师;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主管及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晨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份。葛晨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洪琳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杭州市易联广告有限公司;2009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机要秘书;2013年9月至2019年8月任公司总经办主任;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总经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洪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赵洪琳女士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50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林虹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8月25日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虹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7月至 1992年11月就职于辽宁锦州纺织厂印染分厂;1992年12月至2001年10月历任公司培训师、培训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公司培训部经理、营销中心经理、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总工程师,现兼任浙江宏华百锦千印家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份。林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2-051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9月14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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