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资讯 sddy008 2022-11-07 02:04 205 0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2年公司和公司分子公司与北京北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智慧”)、北京基石传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石传感”)、中科猫头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猫头鹰”)发生采购商品、出租资产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45.99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瑞、曹伟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本议案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运行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北京基石传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波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PUE值在1.5以上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销售专用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品、家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基石传感资产总额为6,354,071.58元,资产净额为4,912,129.10元,净利润为-3,595,237.44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瑞先生,监事李丽女士担任基石传感董事,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文波先生任基石传感经理,公司持有基石传感4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基石传感为公司的关联方。

上述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对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形。

2、中科猫头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

务;批发通讯设备、仪器仪表;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硬件设备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中科猫头鹰资产总额为3,648,441.32元,资产净额为2,912,974.77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087,025.23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瑞先生担任中科猫头鹰董事,公司董事曹伟先生担任中科猫头鹰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公司直接持有中科猫头鹰4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科猫头鹰为公司的关联方。3、北京北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平晓林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市场调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销售专用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及零配件、机械设备、日用品、家具;委托加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北投智慧资产总额为119,293,565.31元,资产净额为42,132,859.99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150,490,351.37元,净利润为21,204,275.03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瑞先生担任北投智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春凤女士担任北投智慧经理,公司持有北投智慧4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北投智慧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协议定价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历年交易额基本保持平稳,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本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05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锡光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婕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专项报告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信永中和是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指派来公司服务的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地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信永中和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3005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租赁费用在计入当期损益项目中列示,将应付租赁费在负债项目中列示,将一次性支付多个期间的租赁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和预付账款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2018年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其中,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2021年(首次)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期期初财务报表相关变动项目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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