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理财 sddy008 2022-10-17 04:16 209 0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63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靖安洪大”)持有公司股份230,327,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69%,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1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凯乐”)持有公司股份165,446,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9%,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1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靖安洪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蕙富凯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797,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靖安洪大和蕙富凯乐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靖安洪大未减持公司股份,蕙富凯乐减持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靖安洪大和蕙富凯乐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靖安洪大和蕙富凯乐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靖安洪大和蕙富凯乐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64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5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9号)的核准,公开发行不超过27,590万股新股(以下简称“2018年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担任2018年公开发行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2018年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7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3号)的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担任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明阳智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需要,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指派陈靖先生、先卫国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简介及陈靖先生、先卫国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一、中信证券简介

中信证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2002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4亿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3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总资产7,918亿元,归母净资产1,617亿元,净资本949亿元。2019年,中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23亿元,继续位居国内证券公司首位,公司各项业务继续保持市场前列。

二、保荐代表人陈靖先生、先卫国先生简历

陈靖,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中国法律执业资格,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维力医疗、北京君正、兆易创新、建科院等多个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以及大族激光、沧州明珠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项目。

先卫国,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负责和参与了浪潮软件、聚光科技、铜峰电子、南宁糖业、界龙实业、神力电机、贝斯特、合盛硅业等企业的改制、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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