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300225)、卓锦股份(688701)--公司被证监会立案,投资者索赔宜趁早(金力泰股东组成)
2023年2月3日晚,A股再迎波动。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和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锦股份”)相继公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虽然两家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具体事实尚不清楚,但两家公司被立案均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一、卓锦股份或因之前问题被立案,金力泰被立案原因尚不清楚
金力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2月3日之前买入,无论在2023年2月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卓锦股份2023 年 2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此前公司已经收到警示函。卓锦股份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卓未龙、姚群英、胡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经查卓锦股份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存在部分项目少计成本的情形,导致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 1季度报告及 2022 年半年报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存在部分监事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用章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1)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买入,无论在2022年10月31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2)于2023年2月3日之前买入,无论在2023年2月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二、金力泰和卓锦股份两家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亏、股价下跌
金力泰公司2022年度业绩继续预亏,预计2022年营业收入62,000万元–65,000万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10,000万元–15,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0,400万元–15,400万元。金力泰公司2022年度股价下跌9.38元,下跌幅度64.33%。
卓锦股份2022年度业绩预亏,预计 2022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00万元至-8,100 万元。而2021年度,卓锦股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7.4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29.34万元。卓锦股份公司2022年度股价下跌5.41元,下跌幅度41.02%。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金力泰、卓锦股份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受损的投资者,可尽快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金力泰:于2023年2月3日之前买入,无论在2023年2月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卓锦股份:(1)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买入,无论在2022年10月31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2)于2023年2月3日之前买入,无论在2023年2月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案件状态:诉讼阶段,受损投资者报名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