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年报披露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4.4亿,受损股民或可索赔维权(和佳股份公司生产现状)
2022年4月28日晚间,和佳医疗发布公告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亿元,同比下降38.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2941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亏损296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72元。
2021年年报披露,公司于2022年 3月 18日披露了《关于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37),就公司原控股股东存在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形下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截止目前,公司原控股股东郝镇熙尚未偿还上述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影响。
和佳医疗自查发现,公司原控股股股东郝镇熙存在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形下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中: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占用资金39,719.15万元、通过员工借款、关联方预付款等形式占用资金5,269.53万元。郝镇熙先生同时承诺将通过处置资产、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不晚于2022年4月18日解决上述相关违规资金占用问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公司披露融资租赁业务尚有19,809.35万元的应收款项性质不明,尚待核查。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郝镇熙先生确认占用资金涉及账面应收款项余额397,191,537.16元、坏账准备余额2,920,344.62元,公司未能明确款项性质的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原值198,093,462.84元、坏账准备余额1,456,479.11元。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团队律师介绍到,根据《证券法》、《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损股民或可维权。在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买入和佳医疗,且在2022年3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小程序搜俞强律师可以参与征集,或者自行起诉。
经营上,在2021年12月31日,和佳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与北京星之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控制权转让协议》,北京星之福受让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16%的股票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变更为北京星之福,实际控制人由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变更为肖夏梦女士。
据公开资料显示,郝镇熙,男,1968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为公司创始人之一。曾先后任职珠海经济特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和珠海市东鑫仪器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7年8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