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股吧最新公告(江苏吴中股吧)(江苏吴中股票最新消息)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江苏吴中股吧,以及江苏吴中股吧最新公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600200是庄股?
- 2、透景生命股票股吧
- 3、【开心学国学】义庄
600200是庄股?
本次大盘较大的调整他没怎么调,肯定有主力在里面的,至于他怎样操作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今天应该会涨的。
透景生命股票股吧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2007-10-19注册成立的内资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瑞庆路590号5幢甲。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MA1FL0N545,企业法人姚见儿,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III类、II类6840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拓展资料
一、抗癌概念股龙头股有哪些
1、江苏吴中(1600200):控股子公司吴中医药目前在研“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获得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处于申请三期临床研究阶段。
2、丰原药业(2000153):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作研发抗癌新药人重组白细胞介素-12药物(简称IL-12药物);拥有癌症辅助治疗的药瓶与抗癌植入剂。
3、华神集团:公司拥有的原发性肝癌药碘[131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利卡汀)是国家一类创新药,是全球第一个运用单克隆抗体靶向治疗肝癌的基因药品,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用于中晚期肝癌治疗。
4、海欣股份(5600851):自主研发国家一类新药,该药品叫抗原致敏的人树突状细胞(APDC),可用于治疗直肠癌,由海欣生物技术公司(公司持股51%)与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合作研发。
5、普洛药业(4000739):江普洛康裕制药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能生产抗肿瘤类、抗病毒类、抗感染类、治疗心血管类、特药类等五大类系列产品;
百士欣是国家二类抗肿瘤新药,伊特安是国家二类抗高血压新药,离子通道M2阻滞剂金刚乙胺原料药与片剂(立安)被列为流感防治储备药品。
二、透景生命外资看好原因
1、越有钱,越愿意花钱在健康(生活)上。这张票做生意真有意思;早期筛查和发现癌症。自身免疫测试。
2、USB一直在做短期的努力,在提高卡之前降低成本。个人认为,只要合规投资A股,就没有必要筹卡。这要么是真正的长期投资,要么就是想用自己的价值,通过人生观来赋予一个价值,以便于变现。就目前而言,我认为前者的可能性更大;目前持有瑞银6%的股份。
3. 给20亿美元的美股并不过分。投资者对那些“专利第一产品”的理解各不相同,但如果真的是好事,投机寿险涨到120亿美元也是常有的事。
4、瑞银、摩根等外资不仅介入渗透,还收购了安图、ED等,看来外资头部资本长期看好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医疗消费股有人口基数为 10 亿)。
5、外资是长期价值投资者,而内资是趋势投资者。贝达制药市值在200亿以下时,只有外资介入。当达到300亿时,国内资本蜂拥而至,最终达到600亿的峰值。
6. 瑞银、摩根士丹利、高盛和美林持有 16% 的股份。1、公司质地很实,无任何长短期借款。流动资产8.69亿,货币资金类资产就有6.26亿。这么强劲的家底,而且看利润的净现金含量,基本都在100%以上。大致能说明透景历年来是实实在在赚到钱的。公司最新负债率8%,而且都是经营负债,无有息负债。厚实的家底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和招募优秀人才的实力。不用担心透景几年内倒闭的事。这样对投资的风险就有了第一道的保障。
【开心学国学】义庄
唐朝中叶以来的社会经济关系变迁,使世家大族受到的最大冲击,就是经济地位的不稳固。宋代官僚阶层要想长保富贵,就不能不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采取诸多新手段、新举措,以稳定经济地位,收合族属。范仲淹创建的义庄,作为一种前无古人的新举措,在家族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向为研究者们所重视,论述已多。已有的研究成果,诸如陈荣照《范仲淹的义庄》[ ](pp186-212)、邢铁《宋代的义庄》[2]以及廖志豪、李茂高《略论范仲淹与范氏义庄》[3]等等,多是就义庄本身立论,对范氏家族进行个案剖析则很不够。作为具有典型意义的家族建设新举措,如果能将义庄与范氏家族的发展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对说明宋代社会条件下的经济手段与世家大族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无意是很有帮助的。笔者不惴谫陋,拟从这一角度加以探讨,以补前贤研究之缺。不妥之处,肯望教正。
一、义庄之创立与发展
皇佑元年(1049年),范仲淹知杭州。由于杭州与其家乡苏州相去不远,因而得以与族人有较多的接触。据范仲淹于皇佑三年正月八日所撰的《续家谱序》记载:“皇佑中(应为‘初’),来守钱塘,遂过姑苏,与亲族会。追思祖宗既失前谱未获,复惧后来昭穆不明,乃于族中索所藏诰书、家集考之,自丽水府君而下四代祖考及今子孙,支派尽在。乃创义田,计族人口数而月给之;又理祖第,使复其居,以永依庇。故作《续家谱》而次序之。”[4](pp731-732)
在《太子中舍致仕范府君墓志铭》一文中,范仲淹又说:“皇佑初,某来守钱塘,与府君(范仲温)议,置上田十顷于里中,以岁给宗族,虽至贫者,不复有寒馁之忧。”[5](P370)购买义田在是年十月,可知一年之内范仲淹在苏州为宗族做了两件事:一是续修家谱,一是创置义庄。 这一年,范仲淹61岁。
关于范仲淹创置义庄的动机,以往学者多认为出于范仲淹的公心和慈爱之心,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的具体体现,同时又是宋代“收族”观念的实践手段。这种看法固然不错,但更为重要的因素则没有被揭示出来。我们不妨先看看范仲淹曾对子弟说过的这样一段话:
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以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吾安得不恤其饥寒哉?且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亦何以入家庙乎?[6](P863)、[7](P1174)
对于一个60余岁、为官数十年的老年高级官僚来说,与祖宗子孙同享富贵自然是一种颇令时人敬仰的思想境界。但不宜言表却更有吸引力的理想,则是如何使子孙后代长保富贵。在为乃兄范仲温所撰写的墓志铭中,范仲淹以“积善不诬,厥后其昌”[5](371) 作尾语,即已透露出了这样的信息。而其贤子贤孙们,也是完全能够领会得出其良苦用心的。范纯仁曾说:“先文正公置义田,非谓以斗米疋缣使能饱暖族人,盖有深意存焉。”[8](1170) 范仲淹五世孙范之柔亦曾明确提出,创置义庄是乃祖“欲为传远之计”[9](P1164) 的结果。南宋刘宰在为希墟张氏义庄作记时,曾引用了范仲淹的上述一段话,并分析义庄创建的动机说:“夫乐富贵而羞贫贱,我与祖宗同是心也;爱其子孙而不欲其贫且贱,我与祖宗同是心也。”[10](P579) 可见,无论是范仲淹自己的言论,还是其后裔或其他士大夫的理解,都是将创办义庄与子孙长保富贵绾连在一起的。
由于一些研究者只注意了义庄对贫乏族人的赡助,所以很容易将其视作慈善机构。但从范仲淹初定的十三条规矩中,我们即可以发现以下这样几条内容:
女使有儿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岁以上听给米。
每房许给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子弟出官人,每还家待阙守选丁忧或任川广福建官,留家乡里者,并依诸房例,给米绢并吉凶钱数。虽近官,实有故留家者,亦依此例支给。
对于家中使唤着女使、奴婢的族人来说,显然原本就是没有“寒馁之忧”的。至于“出官人”,即使不在官任或暂不领取俸禄,也不应有太大的生活问题。范仲淹对他们的支助,自然已超出慈善的范围。何况对其他族众的支助力度,也基本上达到了衣食无忧的程度。明显具有慈善性质的条款,仅见一条:
乡里外姻亲戚,如贫窘中非次急难,或遇年饥不能度日,诸房同共相度诒实,即于义田米内,量行济助。
可以看出,义庄的慈善性质并非主流。范仲淹的主要动机是为家族长保富贵提供稳固的物质基础。这一点,从范仲淹后人的行为中还可以得到明显的印证。在陆续形成的续定规矩中,增加了对应举士人的资助及义学方面的内容,以便“使诸房子弟知读书之美,有以激劝”。[9](P1168) 牟巘在《义学记》一文中说:“范文正公尝建义宅,置义田、义庄,以收其宗族,又设义学以教,教养咸备,意最近古。”[11](P1188) 为了长保富贵,收合族众,加强宗族势力,范仲淹可谓殚精竭虑。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范仲淹为宗族建设不吝钱财,但他本人生活却十分俭朴。据说在他创置义庄的前夕,子弟曾劝他“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12] ,被他断然拒绝。《宋史》说他“虽贵,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能自充”[13](10276) ,想必不误。
义庄创建之初,范仲淹就已十分注重它对维持提高宗族势力的长久作用。建义宅,设义学,续修家谱,制订义庄规矩,草创之初便注意各种配套措施,考虑可谓较为周全。但范仲淹在义庄建成后的两三年内,便去世了。义庄的巩固和初期发展,主要是在范仲淹儿辈们手中完成的。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清楚地反映这一点。
首先,义田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义庄的主体经济势力是义田,初创规模为1000亩,范纯仁将其增加为3000亩。纯仁“自为布衣至宰相,廉俭如一,所得奉赐,皆以广义庄”[14](10293) 。其做法颇似乃父,但官位却过之,因而能够获得更多的俸赐,从而也就更有条件为范氏义庄多做贡献。
其次,义庄规矩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日趋严密。范纯仁兄弟先后十次续订规矩,分别为熙宁六年(1073年)、元丰六年(1083年)、绍圣二年(1095年)二月、绍圣二年四月、元符元年(1098年)、元符二年(1099年)、崇宁五年(1106年)、大观元年(1107年)、政和三年(1113年)、政和五年(1115年),平均4年左右续订一次。由于是“随事立规”,所以续订的内容,多是根据实际需要而产生的,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如果说范仲淹的初定十三条“止具给予之目,仅设预先支请之禁”,基本上是赋予族人获得资助权力的内容;那么范纯仁兄弟续订的二十八条,则“关防益密”[15](P1172) ,主要是对族人相关责任的规定。权力和义务的相互结合,必然使得义庄在管理上日趋严密。
再次,义庄规矩得到了宋朝官府的支持,从而具有了政治上的保障。治平元年(1064年),范纯仁上书朝廷,述说在义庄的管理中,“今诸房子弟有不尊规矩之人,州县既无敕条,本家难为伸理,五七年间渐至废坏,遂使子孙饥寒无依”,并因此而要求“朝廷特降指挥下苏州,应系诸房子弟,有违犯规矩之人,许令官司受理”。这一要求得到了朝廷的批准。从此,义庄规矩以朝廷指挥作尚方宝剑,获得了政治上的保障。范氏子孙将其刻石于天平山白云寺范仲淹祠堂之侧,“子子孙孙遵承勿替”[16](P1160) 。
在两宋之际的宋金战争中,范氏义庄受到了战乱的冲击。政局稳定以后,义庄已经是“虽田亩仅存,而庄宅焚毁,寄廪坟寺,迁寓民舍,蠹弊百出,尽失初意”[17](P1165) 。战乱不仅破坏了义庄的一些基础设施,而且也使义庄规矩受到了冲击,制度不能得到较好地执行,从而使义庄日益向着崩溃的方向发展。楼钥《范氏复义宅记》对这一情况做了如下叙述:
中更兵毁,族党星散。故基榛芜,编民豪据为居宇,为场圃。僦直无几,甚失遗意。粟无所储,寓于天平山坟寺,倍有往来给散之劳。寻复圮废,改置城中,反寄他舍,病此久矣。[15](P1171)
看来范氏义庄的庄宅不仅受到破坏,而且为他人所占,仅能收取微乎其微的一点租金。尽管田亩尚存,但已失去了各种配套设施,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范氏子孙尤其是文正位有官职的子孙,力图加以重建。官至奉议郎的范公武,“念此有年,赍志而殁”。其子范良器、范之柔兄弟“慨然自任,思图其新”。庆元二年(1196年),他们正式开始了义庄的恢复重建工作。他们所做的第一步,首先是“历告居民,尽除僦直,约期而遣之”。但这一步并不容易,因为有许多“不服者”不愿迁出,范氏兄弟不得不“诉于郡、于监司,以至上达台省”。由于提刑何异、太守郑若容“咸义此举,力为主张”,才使得范氏能够悉得故地。范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二步,就是“首捐私帑,缭以垣墙;创建一堂,仍扁‘岁寒’,以祠文正;结屋十楹,以处贫族;就立新仓,寖复旧观”[15](P1171) 。这样一来,义庄的硬件建设便得以重新恢复。接下来便是制度建设问题,所以范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三步,便是“参定约束,加备于前”[17](1165) ,范良器还“亲掌出纳一年,以为后式”[15](1171) 。他们还“经本州镂给板牍,揭示义宅”。尽管如此,时任左司谏的范之柔还不放心,又学范纯仁的做法,上奏朝廷,要求“特颂睿旨札下平江府”,保证新规旧约的执行。这一要求也得到了朝廷的批准。
庆元二年(1196年)以来范良器、范之柔兄弟对义庄的重建,在范氏义庄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它表明义庄经受住了社会动荡的考验,也表明范氏家族的核心势力仍出自范仲淹一系(即文正位,范良器兄弟为范纯佑后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南宋时期范氏义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的不断提高。除了范之柔上奏获准,义庄规矩的执行重新获得政治保障以外,南宋朝野人士还对范氏义庄给予了各种各样的特殊关照。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官府对义庄赋役的与免。在嘉定三年(1210年)范之柔主持的《续定规矩》中,曾提到“义庄及白云功德寺差役并应干非泛科敷并蒙官司蠲免”问题。嘉熙四年(1240年),提领浙西和籴所认为“范文正公义庄乃风化之所关”,理应“与免科籴”,因此免除吴县、长洲县范氏义庄劝米共计九百七十三石六斗二升。[18](PP1086-1087) 可见,义庄在经济上享有赋役与免的特权,逐渐成为宋朝政府统治下的经济特区。
二是地方官对范氏的优崇。南宋时期,范仲淹作为家乡的先贤,成为地方官员进行社会教化的楷模。因此,历任地方官无不对范氏家族和范氏义庄另眼相觑,多加优崇。咸淳十年(1274年),平江府知府潜说友有感于本府未有范文正公专祠,乃“事关风化”的要事,因此不顾财力“窘乏”,于范氏义庄之东建筑范仲淹祠堂。在建成了“为屋六十楹”的大祠堂之后,又“拨没官田土,拘收租米,充春秋二祀之费”。在范氏义庄附近建立的官方范仲淹祠堂,对提高范氏家族和范氏义庄的政治地位,无疑是有极大帮助的。祠堂“春秋二祀,太守率其属亲莅”[19](pp1087-1088) ,可见,祠堂祭祀的仪式、规格,是很不一般的。
三是名人的宣传。由于范氏义庄的收族作用明显,逐渐受到了理学家们重视。许多知名人士纷纷撰文,对义庄加以宣传和褒奖。如刘清之“尝序范仲淹《义庄规矩》,劝大家族众者随力行之”[20](p12957) 。流传至今的此类文章,北宋时仅有钱公辅《义田记》一文,南宋时则有楼钥《范氏复义宅记》、孙应时《范氏义庄题名》、刘榘《范氏义庄申严规式记》等文。此类文章的逐渐增多,无疑促进了范氏义庄知名度的不断扩大,许多宗族纷纷效法范仲淹的做法,创建义庄,并借鉴范氏义庄的管理经验。范氏义庄逐渐成为宗族义庄建设的楷模。
通过南宋朝野人士对义庄的各种特殊关照,范氏义庄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得以不断提高。这既是义庄发展的表现,又反过来对义庄的稳定发展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
范氏义庄在两宋200余年的发展,尽管曲曲折折,并非一帆风顺,但毕竟逐渐稳定下来,在宋代的社会土壤中扎住了根。就这一点而言,已可说是社会奇观。要知道,宋代普遍的社会现象已是“田宅无定主”[21](P162) ,其土地所有权转移之频繁,时人甚至用“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一换家”[ ](P494)之类的语言来加以形容。范氏义庄的发展,不但表现在制度的完善、地位的提高、声望的扩大等方面,而且其田产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初创时为1000亩左右,至嘉熙四年(1240年)提领浙西和籴所与免科籴时,其规模为吴县897亩、长洲县2271亩3角,合计3168亩3角。
二、义庄对范氏家族的作用
义庄的创立作为范氏家族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一座里程碑,对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无疑起过多方面的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义庄赡养、团聚了大批家族成员。苏州的范氏族人,均为范隋后裔,至北宋中期已经过四五代人的繁衍。人口已具有一定数量规模,贫富分化也已非常严重。范仲淹虽出身于仕宦支系,但由于家世衰替,甚至“欲还范姓,而族人有难之者”,而不得不声称“止欲归本姓,他无所觊”[6](863) 。义庄初建时登记在册的族人数量为90口。当时的千亩义田“岁入粳稻八百斛。以其所入,给其所聚,霈然有余而无穷”[23](P1169) 。此后,范氏家族人口不断增多,义田虽经过一些波折,但规模也在扩大,且逐渐稳定下来。至南宋时期,3000余亩的义田已赡养了数百口范氏族人。在范良器兄弟使义庄“岿然复兴”之时,养活族人约四百五十口,与初创时相比,已是“五倍之矣”[24](P1173) 。
在义庄的庇护下,的确有大批贫穷的范氏族人避免了流离失所、迁徙他乡的命运,因为有着稳定的生活来源,自然就可以安土而居。同时,由于义田对“仕而家居”者同样予以支助,所以又对许多仕宦者回归故乡产生了吸引力,从而团聚了更多的家族中的精英成员。而两宋时期仕宦不归故乡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就范仲淹一系来说,出于仕宦的需要,子孙曾落户于京师附近的许昌,尽管仍与苏州的范氏族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受到两宋之际的战乱冲击之后,不得不南迁。但与其他世家大族南迁后星散各地有所不同,南迁的范氏族人受义庄团聚力的吸引,基本上均落籍于苏州地区。南宋家铉翁以十分羡慕的口气说:“(范仲淹)立义庄,聚族而居之,至今二百余年,范氏裔孙列居文正坊中。”[25](P293) 可见,义庄对范氏家族成员具有稳定而长久的团聚作用。
其次,义庄为族人的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范仲淹是以科举起家的士大夫,他在为政过程中十分注重教育,所至各地,兴学倡教,不遗余力。义庄创置的动机,就包含有他教育族人的思想在内。虽然在其初创时手定的规矩中尚无有关教育的条目,但在范纯仁首次续定的三条规矩中,便已有了详细的有关义学教师选拔和待遇的规定:
诸位子弟内选曾得解或预贡有士行者二人充诸位教授,月给糙米五石(若遇米价每石及一贯以上即每石即支钱一贯文),虽不曾得解预贡,而文行为众所知者,亦听选,仍诸位共议(本位无子弟入学者不得与议)。若生徒不及六人,止给三石,及八人给四石,及十人全给(诸房量助出钱以助束修者听)。
牟巘在《义学记》一文中说:“范文正公尝建义宅,置义田、义庄,以收其宗族,又设义学以教,教养咸备,意最近古。”[11](P1188) 必定是有一定根据的。在家族内部,有教师,又有学校,自然使家族成员受教育有了方便条件。更重要的是,稳定的经济来源,足以使族众衣食无忧,这就为他们安心读书提供了基本保障,更何况家族内的教育又是全部免费的。
再次,义庄对范氏家族成员的仕宦具有一定的作用。范氏家族成员在教育中的有利条件,即已为他们从事科举考试奠定了基础。同时,范氏义庄还为实际赴考的子弟提供经费资助和奖励,鼓励子弟赴考。熙宁六年(1073年)的续定规矩中这样一条:
诸位子弟得大比试者,每人支钱一十贯文(七十七陌下皆准此),再贡者减半,并须实赴大比试乃给。即已给而无故不试者追纳。
嘉定三年(1210年)的续定规矩,又根据实际情况做了如下调整:
旧规诸房子弟得贡大比者,义庄支裹足钱十千金。物价翔贵,难拘此数。如有子弟得解赴省,义庄支官会一百千,其钱于诸房月米内依时值均克。其免举人及补入大学者支官会五十千,度使诸房子弟知读书之美有以激劝。
更重要的是,义庄为家族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家族成员在日益加剧的社会竞争中有了一个避风港。这就使家族的发展不至于骤起骤落,即使有波折,也不会使家族整体上衰败到一蹶不振的程度,而是总有重新兴起的条件和机会。在历史的短时段内,这种作用可能不甚明显,处于一种潜在的状态中。但在长时段内,潜在的作用就会得到充分的体现。透过范氏家族在宋代的发展历史,时人即已看出了这种作用。南宋刘宰甚至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何近时名门,鲜克永世;而范公之后,独余二百年,绵十余世而泽不斩也?”[10](P580)
不过,就两宋时期而言,义庄对范氏家族世家大族地位的维持作用,毕竟是次要的,不能估计过高。北宋时期的范仲淹支系,对义庄的贡献是主要方面。由于定居于中原地区的许昌,成员从义庄中得到的实际助益并不多。这一时期范仲淹支系仕宦的昌盛,主要得利于其他各种因素,如荫补、婚姻关系、社交关系以及范仲淹声望的影响等。经济上由于有两代高官仕宦所得的丰厚俸赐为主要来源,再加上范氏俭朴家风的作用,至北宋末期尚没有衰败的迹象。南宋时期义庄的作用的确较为明显,但范氏世家大族地位的维持仍是多种因素促成的。
应当加以注意的是,在宗族内部,义庄使范仲淹直系后裔基本上确立了族长的地位。元朝初年的范士贵,曾“充平江路学职,兼管本族义庄、义学勾当”,据云“系先贤范文正公嫡孙”[26](P1089) 。方回在其诗注中提到的范氏族长范邦瑞[27](P994) ,亦被称为范仲淹之八世孙。这说明,从增广义庄的范纯仁,到恢复义庄的范良器、之柔兄弟,再到异代鼎革后的范士贵、范邦瑞,范氏家族的领导人基本上是产生于范仲淹直系后裔之中的。由于在管理规矩中逐渐增加了各种对族人的惩戒内容,这些内容不但与族人的经济利益相联系,而且重要处罚还要“诸房具申文正位”[17](P1167) 。因此,义庄又为范仲淹直系后裔中的领导层实施家法族规提供了基础。明人方苞曾说:“范氏之家法,宗子正位于庙,则祖父行俯首而听命。过愆辩讼,皆于家庙治之。故范氏之子孙,越数百年,无受罚于公庭者。盖以文正置义田,贫者皆赖以养,故教法可得而行也。”[28] 可见,义庄在教养、团聚族人的同时,也束缚、控制住了族人。
三、结语
两宋时期社会经济关系的变迁,使官僚家族长期维持已有的社会地位变得越来越困难。虽然依靠荫补、科举竞争、婚姻关系等手段,使大官僚家族的社会地位一般可以维持两三代人的时间,但由于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其衰败也是较为迅速的。义庄的创置,为家族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经济保障,对家族地位的维持起着潜在的和持久的作用。
范仲淹家族以科举而兴,又靠荫补、婚姻关系等手段使家族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创置和经营义庄使这一家族在两宋时期没有彻底衰败,维持了较为长久的世家大族地位,成为宋代世家大族学习的楷模。
江苏吴中股吧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江苏吴中股吧最新公告、江苏吴中股吧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